进口宠物食品进入中国市场时,大多数产品都需要办理备案手续,才能在海关正常通关并合法销售。以下是详细的解答:
根据中国《进口宠物食品管理办法》与海关总署公告:
凡是进口犬猫宠物食品,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,都需办理备案:
类别 | 示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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宠物主粮 | 干粮、湿粮、冻干粮、粮罐头 |
宠物零食 | 肉干、咬胶、饼干、奶酪粒、冻干小食等 |
宠物营养补充剂 | 维生素粉、关节软骨素、益生菌等 |
宠物功能性食品 | 肠胃调理、毛发亮泽、美毛粉等 |
✅ 即:只要是供犬猫食用的产品(不论形态、用途),基本都在备案管理范围之内。
不需备案的情形 | 说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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仅用于展示/样品使用 | 不能用于销售,且需报关时明确为样品 |
非犬猫用宠物食品 | 如鸟粮、龟粮、鱼饲料(但未来可能扩展监管) |
自用不销售的少量食品 | 比如宠物主人自行网购带回的一两袋,不走商业渠道 |
办理“进口宠物食品境外生产企业登记 + 产品备案”是两个环节:
境外生产商需向中国海关申请备案(编号)
查询网址:中国海关总署已注册企业名单
提交产品成分表、包装样稿、标签中文翻译、营养分析报告等
部分产品需提供兽医证明、出口国主管机构证明等
通过后获得《进口宠物食品备案凭证》
材料 | 说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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境外生产企业注册信息 | 工厂需已通过中国海关注册 |
成分配比表 | 包括营养成分、含量、添加剂清单 |
产品标签样稿 | 原版包装 + 中文翻译(符合《标签规范》) |
营养分析报告 | 可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 |
兽医卫生证明 | 出口国主管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 |
产品说明书 | 用途、使用方法、目标动物种类等 |
企业营业执照 | 国内进口商/代理商信息 |
主管部门:中国海关总署(GACC)
操作系统:进口宠物食品备案系统(仅支持中文)
未备案产品不得进口销售,一经查验将被退运或销毁
标签不合规(如虚假成分、缺中文警示)也将被退回整改
宠物营养品、零食类产品与主粮一样,监管标准同样严格
每个产品规格(口味、包装)都需单独备案
海关总署已注册境外宠物食品企业名单
http://43.248.49.223:10030/
可通过【企业名称】【注册编号】查询是否备案成功。